在司法实践中,诈骗类案件的管辖归属常引发公众困惑:究竟应由经济犯罪侦查部门(经侦)还是刑事侦查部门(刑侦)负责?这并非简单的选择题,而是涉及案件性质、犯罪手段及侵害法益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判断。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的专业分工,旨在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准性与效率,理解二者区别对认识司法运作具有重要意义。
需明确经济侦查与刑事侦查的核心职能分野。刑事侦查部门主要管辖传统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及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,如故意伤害、抢劫、盗窃及街头诈骗等。其案件特征常表现为直接、暴力的犯罪形态,侵害客体相对单一。而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则专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,这类犯罪通常嵌入经济活动中,手段隐蔽专业,涉及金融、税务、商贸等多领域,侵害客体复杂且常具跨区域特征。

具体至诈骗案件,管辖划分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,是否直接破坏经济秩序。若诈骗行为依托商业合同、金融票据、投资理财等经济载体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,则一般认定为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,由经侦管辖。典型如集资诈骗、贷款诈骗、保险诈骗及涉众型金融诈骗等,这些案件专业性强,涉案金额巨大,波及面广,需经侦部门运用专业经济知识侦查。
反之,若诈骗行为脱离特定经济活动,表现为日常生活中虚构事实骗取个人财物,如街头诈骗、电信网络诈骗(非专门针对金融秩序)、婚恋诈骗等,则通常由刑侦部门负责。尽管某些电信网络诈骗数额巨大,但只要其犯罪手段未直接扰乱国家经济管理秩序,仍属刑侦范畴。值得注意的是,随着犯罪形态演化,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呈现产业化、跨地域特点,公安机关常成立反诈中心等专门机构统筹打击,此类协同机制超越传统部门划分。
案件数额与情节亦影响管辖。部分诈骗行为可能同时触犯普通诈骗罪与特殊经济诈骗罪名,形成法条竞合。司法实践中,一般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处理。公安机关内部也有协调机制,对于性质模糊案件,经初查后可能由指定部门管辖或联合侦办。
综上,诈骗案件管辖并非一成不变。其归属经侦或刑侦,本质是对犯罪主要侵害法益的识别: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核心特征的属经侦范畴;以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为核心、手段传统的属刑侦范畴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,新型诈骗犯罪层出不穷,公安机关的分工与合作也将持续优化,以更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经济稳定。公众在遭遇诈骗时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由专业部门依法认定管辖并开展侦查,共同筑牢反诈防线。